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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处工作职责

保卫处是学校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其职责范围是:

(1)负责学校政治保卫和安全保卫工作,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治安保卫等规章制度,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,维护学校治安秩序,保障内部安全。

(2)准确了解、掌握学校动态,负责学校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,做好“四防”(防火、防盗、防毒、防治安突发事故)的宣传教育及管理工作。落实治安安全岗位责任制和治安安全目标管理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普法工作。

(3)定期开展安全检查,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保密安全检查,查处泄密事件,落实学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,组织各单位部门做好平安校园建设工作。

(4)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,查处校内治安案件,参与民事纠纷的调解、接待和处理有关治安方面的来信来访。

(5)参与学生安全教育及学生违纪事件的调查处理,将三全育人功能成效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。

(6)负责管理集体户口。协助做好教职工、学生户籍异动工作,配合相关部门管理暂住人员。

(7)负责学校保安队伍的领导与管理。负责夜间安全巡查工作和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。负责重要接待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
(8)负责校园交通秩序管理,负责校园停车费的收缴管理。

(9)负责学校消防器材的管理维保工作,协调后勤部门做好消防水电路维修工作。

(10)负责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,坚持“三全育人”。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聘用、管理、考核工作,以及师德师风建设。负责本部门党建、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,负责本部门资产管理、二级网站管理维护、档案收集整理、信息公开、安全稳定、法治建设、保密等工作。

(11)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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